近日,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加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安全教育,用实际行动走在前、作表率。
通知指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滚动播放禁止酒驾醉驾宣传标语、酒驾典型案例视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醉驾入刑,酒驾违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纪法观念。认真落实“纪法教育在支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促使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结合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提升行动等,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把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情况纳入清廉机关建设考核内容,推动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