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联合发出通报,确定市公安局等20个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2023年度学习示范点。
2023年以来,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很多成功经验,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通报要求,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有效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切实在理论学习上走在前、作表率,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上,体现在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上,体现在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上,为加快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