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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出台医共体党组织规范

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抢抓全国、全省试点机遇,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宜昌市卫健委出台《关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坚持党建领航,强化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创新突破。

  一、规范医共体党组织架构设置,强化医共体管理统一

  《措施》出台旨在为县域医共体建设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强调体制共建、决策共谋、实事共办。提出成立由县(市、区)卫健局、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代表组成的“县域医共体大党委”,县(市、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兼任大党委书记,进一步明确大党委对医共体工作的全面领导。秉持“应建尽建”原则,在医共体各业务运营管理中心上分别建立功能型党支部,书记由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中的党员“一肩挑”,切实将县域医共体协同“管”起来。

  二、强化医共体党组织领导作用,推动医共体决策统一

  《措施》明确医共体大党委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共体重大事项,确保重大决策的公平性、科学性、民主性和高效性。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负责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县域医共体真正“共”起来。

  三、明确医共体党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医共体运转统一

  《措施》要求建立大党委会议制度、健全决策前论证与听取意见机制、完善大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共同讨论和决定医共体的长期战略规划、业务改革发展、内设机构设置、绩效分配考核方案等重大问题。各业务运营管理中心党支部执行医共体大党委决定,参与医共体管理中心重大问题的决策,形成“党建全覆盖、管理一体化、协同高效率”的良好局面,确保县域医共体充分“融”起来。

  宜昌目前有9个县(市、区)先行先试成立医共体大党委,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推动了在医共体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效促进了县、乡、村三级医疗资源共享。截至2024年11月,通过远程影像、检验、心电、病理、会诊“五大中心”累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诊断报告34.68万份,累计派驻乡镇卫生院中级及以上医师360人、服务患者6.49万人次。在大党委领导下,党的建设不断融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各环节、各领域,有效推动了县域医共体制度保障不断强化、医疗资源互通共享、优质服务延伸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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