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是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乘着上一轮机构改革的东风,通过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提高了工作效能,但一定程度上仍旧存在部门间职责不清、少数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为破解这一难题,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主动出击,组织编制《履职尽责“三个清单”》(职责清单、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将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依托,充分压实责任,做到“事有人干、干有遵循、不干有责”。
以清晰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激励干事担当有作为。在探索清单编制过程中,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性,集思广益,以大队、科室为基本单元,全面梳理分管领域内道路交通执法、运输安全、规上企业培育、党建等事项,做到每项工作有人认领,人人都有事做,压紧压实基层责任,引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内设9个执法大队和8个职能科室共条目化分解1251项工作职责,使得职责更清晰,责任更明确,考核有依据,监督有办法,解决过往工作中职责边界不清、管理粗放、忙闲不均的问题,促进工作质效大提升。
以事前排查问题为导向,筑牢权力运行“防火墙”。通过对每个岗位的职责特点进行分析,充分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以解决以往工作中存在的超前谋划不足、闭环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堵塞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变问题清单为行动指南,为高效履职提供指引,达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目的,使执法权力在正确的轨道运行,推动道路交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目前执法支队17个内设机构共梳理潜在问题1473个。
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合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针对岗位职责、问题隐患和工作要求,执法支队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围绕职责分工,新制定47个“制度清单”,让每项工作干有遵循、有规可依,让各项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
以“三个清单”为依据,强化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下一步,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将充分应用“三个清单”进行履职监督,定期开展工作质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真正让考核到事到人,有效破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难题。
(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纪检监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