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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按照哪些程序办理?

日期:2024-10-22        浏览次数: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综合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4)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报上级党委备案。

  (5)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备案意见,确定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

  (来源:《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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